各位供应商:
我院拟对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现诚邀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要求
为方便患者和群众就医,我院将位于门诊大楼大厅、内科一住院楼大厅、外科大楼大厅、内科三住院楼大厅等四处空闲区域租赁给供应商用于自动售卖机的经营。
1、自动售卖机经营范围:医疗卫生用品(含医用耗材、消毒产品)、食品(含特医食品)、日用品、保健品等能够为患者和群众提供就医便利的合法产品。租赁的场地仅用于自动售卖机的经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和其它用途。自动售卖机售卖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医院要求,不得出售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及医院要求相抵触的物品。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叁年。
3、招标控制价:场地租赁相关费用招标控制价为5000元/年/台,低于5000元/年/台报价为无效报价,取消投标资格。其费用构成=场地租金+电费+清洁费,费用构成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4、租赁费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年向采购人支付场地租赁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帐户支付当年场地租赁费,合同签订时间满1年的前5个工作日内交第二年场地租赁费,满2年的前5个工作日内交第三年场地租赁费。
5、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根据拟投放在租赁场地内的自动售卖机数量,按照元/年/台的单价进行报价,中标总价=单价×台数。如乙方增减售卖机台数,则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6、供应商管理:自动售卖机日常监督管理由医院医学装备科负责。供应商应将售卖物品的品种、型号、资质和最高价格在医院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进行售卖。一经发现自动售卖机有违法、违规、违约售卖相关产品的现象,将立即终止其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资格,并根据违约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蓬溪县人民医院无关。
7、具体事项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资质条件及材料要求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供货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5、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6、报价表1份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等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12日下午5: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25室。
3.报名递交资料:①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②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1份;③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司鲜章。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在资质条件符合情况下,单价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会时间及地点:2025年2月19日下午14时10分,在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22会议室进行。
六、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办黄先生,13982547848。
蓬溪县人民医院
2025年2月10日